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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关于股权结构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1 字体: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藏监管局关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藏金监复〔2025〕119号)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藏监管局关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藏金监复〔2026〕25号)文件要求,公司已于2026年7月15日完成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出资金额3,153,116,838.60元,持股比例60.64%,西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金额1,316,994,171.12元,持股比例25.33%,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金额395,314,750.54元,持股比例7.60%,西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出资金额334,574,239.74元,持股6.43%。

为适配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公司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股权调整相关条款,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1日

合格投资者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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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信托产品按监管要求仅向合格投资者开放,合格投资者需符合下述类 型之一:

1.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总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2、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3、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如您是合格投资者,请在下方确认,敬请阅读产品信息;如您不是合格投资者,请停止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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